-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金属制品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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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 |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迁扩建)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正坑巷*号 |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原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东*路**号(北纬**°**’**.**”,东经***°**’*.**”)” 现搬迁至“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正坑巷*号(北纬**°**’**.**”,东经***°**’ **.**”)”,与项目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箱包*金配件的生产,项目年产锌合金箱包*金配件*****个、不锈钢箱包*金配件****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项目钻孔、攻丝、模具制作及修复过程中产生少量金属粉尘,其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项目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要求。 项目熔炉熔化金属及压铸成型过程中产生*定量的烟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烟尘排放限值,则不会对员工和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厨房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燃烧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厨房烹饪过程产生的******理后达到《饮食业******)》(GB*****—****)规定的限值后,经烟管引至高空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激光焊接、镭雕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烟尘,该类烟尘产生量较少,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喷砂机工作时为密闭,设有回收装置对************份未能收集的少量粉尘在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项目熔化压铸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不外排,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生活******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经市政************理。 噪声: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金属碎屑、废包装料、不合格品经************理;项目液压油废罐、平面磨光液废罐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门清理运******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 |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
| 联系电话 | ******** |
| 通讯地址****** | 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附件信息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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