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告字[2025]014、030、031号)

  • 招标 拍卖预告
  • 湖北-荆州-江陵
2025-12-02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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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荆州-江陵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23

    开标时间:

    2025-12-23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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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
江陵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
江资      ****年**月**日
       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华电路以东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类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 ***元
>备注: (*)规划指标:详见江陵《规划意见书》(NO.JGTJ*******)。(*)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投资不低于****元/亩。税收指标:土地税收≥***元/亩。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竞买保证金转作该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通过湖******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申报缴费。(*)土地移交由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江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按照《江陵县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宗地工业项目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性论证、区域规划环评、水资源论证、文物普查、压覆矿产资源区域性统*调查评价等区域性报告按“用地清单制”要求无须用地单位承担,在江陵门户网站下载。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 江陵县熊河镇荆干村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 ***元
>备注: (*)规划指标详见江陵《*******号宗地规划条件》(NO.JGTJ*******)。(*)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全额进入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由竞得人通过湖******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申报缴费。(*)*******号宗地由江陵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土地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年内竣工。(*)该宗地竞买准备金为***元,需******指定账户。(*)竞得人竞得宗地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竞买准备金转作拍卖佣金,多退少补。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 江陵县郝穴镇城区中兴路南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 **元
>备注: (*)规划指标详见江陵《*******号宗地规划条件》(NO.JGTJ*******)。(*)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全额进入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由竞得人通过湖******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申报缴费。(*)*******号宗地由郝穴镇人民政府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土地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年内竣工。(*)该宗地竞买准备金为**元,需******指定账户。(*)竞得人竞得宗地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竞买准备金转作拍卖佣金,多退少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江陵(江陵大道**号)*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江陵(江陵大道**号)*楼***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江陵县楚江大道********楼(***)开标室******。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账户:
  联系地址******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鄢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江陵
******************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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