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标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招标 询价公告
  • 河北-张家口-阳原
  • 27.7万
  • 附件
2026-03-24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27.7万
  • 项目地址
    河北-张家口-阳原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文物保护碑
    • 界桩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26

    开标时间:

    2026-03-26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根据******分文物保护单位制作竖立文物保护标志,现将采购询价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项目概况 *.******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标志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日期:****年*月******安装完成。 *.预算金额:**.**元,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项目实施地点: ******分需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全县各乡镇。 *、采购项目内容 ******分需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的文物保护单位合理位置制作竖立**块文物保护碑,***根界桩(材质为大理石汉白玉)。底座两面雕刻海棠石工艺,碑体底座下需混凝土浇筑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报价文件需提供资料及相关要求 *.报价文件包含: (*)报价表; (*)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以往业绩)。 *.报价为*次性报价,报价包含材料费、刻字费、运输费、竖立******费用。 *.报价人报价包含所有项目,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承担。 *.报价文件******公章。 *、报价文件的提交(密封报价) 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时间及地点 *.接受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报价时间为*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阳原*楼***室。 地址******县西城镇光华路南段 邮编:******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 阳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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