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政府机关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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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XH**单元**地块详细规划》已于****年*月**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政,提高******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铜陵市XH**单元**地块详细规划》(******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翠湖*路以北、西湖湿地公园以南围合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总面积为***.**公顷。
*.地块细分与土地用途
XH**-**地块共划分*个小地块。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娱乐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其他商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其他商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公顷。XH**-**-**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XH**-**-**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已出让地块按已批准实施的容积率控制。
规划娱乐用地容积率≤*.*。
*.建筑密度
规划娱乐用地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本单元内建筑高度采******理好与铜陵市国家气象高度控制要求。
规划新建娱乐设施建(构)筑高度控制在**-**米以下;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建筑高度应符合原批准条件或规划总图。
*.绿地率
规划公园绿地绿地率≥**%;规划商业服务业绿地率≥**%;规划娱乐用地绿地率≥**%、≤**%;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绿地率应符合原批准条件或规划总图。
*.建筑退让
新建建、构筑物(不含围墙、门卫)后退城市绿线不小于*米,后退相邻地块界线遵照《铜陵市国土空间规划管************。建、构筑物与用地周边相邻的建(构)之间距离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建
规划新建地块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铜陵市国土空间规划************,已出让或划拨地块******。充电桩设施******。
*.配套设施要求
配置相应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有线电视、环卫、消防等市政设施,其中排水采用雨污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单体屋顶面积****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建筑、单体屋顶面积***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应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
**.安全要求
按人防工程及防灾避难等规划要求配置城市安全设施。
**.地块设计引导
重点做好翠湖*路的沿路景观设计。注重西湖湿地公园整体的景观塑造。建筑形式、风格、色彩应体现现代城市风貌,并与周边环境相协******等重要建筑对规划地块的景观渗透,体现现代城市风貌。
**.相关规划图
*、征集单位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网上公示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
*、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tlghjb***************om
*.联系电话:****-*******
*.信件:寄往“铜陵市铜官区铜官大道北段*******(****室)”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
*、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不完整或者无法进*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本次公示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规划内容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的最终成果为准。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暂无相关单位信息,更新准备中...
- 2026-06-0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铜陵市XH08单元01地块详细规划》(草案)的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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