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荔财采决〔2026〕2号)

  • 中标 已经开标
  • 广西-桂林-荔浦
昨天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中标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桂林-荔浦
  • 业主单位
    -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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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情况:

    开标时间:

    2026-04-23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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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财******理公告(荔财采决〔****〕*号)

发布时间:****-**-** **:**:**

*、项目编号:GL         

*、项目******骨灰存放架采购安装项目(重)  

*、采购日期:****-**-**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沙            

地址******东*路***号华润置地广场*期**栋****            

被投诉人 * :荔浦市民政局 

地址********号 

被投诉人 * :广西****** 

地址******发巷***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 

地址********号 

当事人:/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分的评审设置存在指向性、不合理、模糊、评分标准不细化量化对应、排斥潜在供应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主管分值占比太高、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评审因素不够细化量化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业绩分不合理,排他,影响公平竞争。 

******理依据及结果

******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令第**号)第***条第(*)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理:(*)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令第**号)第***条******理过程中,有下列******门应当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理结果:
*******分成立,责令采购单位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依法向荔******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政诉讼。 

荔浦市财政局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代理机构(1)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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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无联系人
中标单位(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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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
    荔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荔财采决〔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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