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社区(小区)及周边等市政设施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 中标 中标公告
  • 安徽-安庆-怀宁
  • 22.27万
  • 附件
2026-04-2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中标金额
    22.27万
  • 项目地址
    安徽-安庆-怀宁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年度社区(小区)及周边等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HN-DX-****-***

*、项目名称:****年度社区(小区)及周边等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江镇镇江镇北街**号

成交金额:******.**

供应商评审价格:******.**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度社区(小区)及周边等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逸文

注册证书信息:皖************

*、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F,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金瓯商务广场**楼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

   址:安庆市怀宁县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F

  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〇******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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