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荣和城三期商住小区12栋15层2单元150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招标 拍卖公告
  • 新疆-乌鲁木齐-天山
  • 82.67万
2023-07-2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82.67万
  • 项目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天山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房产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8-27

    开标时间:

    2023-08-27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拍 卖 公 告

 乌鲁定于****年***日上午**时至****年***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sf.taobao.com******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荣和城*期商住小区 ** ** *单元 ****(产权证号:乌房沙依巴克区预字第 ******)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已委托新疆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统*安排,联系******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经调查,水、电、未欠,冬季采暖是屋内中央空调,非集中供暖。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标的目前调查情况为:

*.由******;

*. 标的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欠费及******承担。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办理,交******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协调解决,协******承担。竞买人是否具******了解,拍卖人不承担*切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日通过******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年******指定账户 : ****************** ******************号:************.名称:乌鲁。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地址*********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人的债务以及与拍******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联系人:冯(新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号楼****

 

乌鲁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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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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