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时租赁公务用车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 招标 招标采购
  •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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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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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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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四川-宜宾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车辆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9-26

    开标时间:

    2025-09-26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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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法》川机管函〔****〕***号及宜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的通知》宜机管通〔****〕**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公务用车需求,决定开展临时租赁公务用车供应商比选,发布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临时租赁公务用车供应商。 *.采购人:宜宾。 *.服务期限:*年。 *、采购项目供应商要求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资质(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安全生产预案备案佐证材料(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车辆要求 ★*.供应商提供各类车辆需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车辆年限≤*年(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车辆全险覆盖(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电动化率:非小微企业:(商务车+小轿车)电动化率≥**%,小微企业≥**%。(提供承诺性材料) (*)其他材料提供 ★*.安全驾驶和合法运营承诺性材料。 ★*.报价表。 ******置预案。 ★*.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需持证上岗(单独提供佐证资料),驾驶员*年无重大事故记录,供应商为驾驶员购买意外险(提供承诺性材料)。 ★*响应承诺:承诺接单则普通主城区*小时内备车******置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承诺紧急订单**分钟内予以回复,提供*驱越野车租赁,并满足主城区**分钟内备车,需提供承诺资料。 ★特别说明:文中任*条★条款不达标或不提供即淘汰,不进入评分环节。承诺性材料可以分项提供或者合并承诺,但要说明具体承诺事项,因提供承诺性资料或其他佐证资料得分和加分,则后续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取消供应商入库资格。 ******合同及监管要求 *.本次遴选中选单位有效期为*年,期间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方可作出相应改变,服务合同每年签订,*年合同期满后组******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取消第*年合作资格; *.在合作过程中*旦发现中******为,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其他具体细则在合同中约定。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宜宾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相应文件*式*份,纸质版放入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文件袋上务必写明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且在递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宜宾综合科。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相应文件。 *、评审方法:清单低价中选(清单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号 联系人: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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