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法律服务上限控制价询价的函-1

  • 招标 招标阶段
  • 广西-河池-金城江
  • 1.33亿
2026-05-12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1.33亿
  • 项目地址
    广西-河池-金城江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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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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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法律服务上限控制价询价的函

发布时间:****-**-** **:**:**  
各意向单位:
******拟对************持有广西********%股权实施收购,针对广西************法律尽职调查及专项法律服务,现就本次服******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专项法律服务目标单位简介
目标单位名称:广西******
目标单位地址******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目标单位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专项法律服务控制价询价范围
(*)对目标单位开展股权收购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尽调、现场尽调),并出具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对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材料文件(包括但不******性************审******门申报要求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符合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要求。
******不得存在因执业中************政机******************分的情形;因不适当履职、曾************************禁止参加本次专项法律服务控制价报价。
(*)在“信用中国”网站(******)******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应按询价范围分别报价,报价分为含税价、不含税价。
(*)回函须加盖律所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回函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各意向单位于****年*月**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函,逾期未收到回函视为放弃。
(*)回函请发送至邮箱:hechig***************om。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池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号办公楼(原河池市财政局)
联系人:韦;联系电话:
 
 
河池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韦**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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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上限控制价询价的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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