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
以上。
?
*.*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于“合格”状态)
?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提
供
联
合
体
协
议
并
在
协
议
中
明
确
牵
头
人
及
分
工
责
任
,
联
合
体
牵
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
□
*.*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
级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
如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牵
头
人
及
成
员
单
位
均
须
拟
派
*
名
项
目
负
责
人
,
且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
个;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起******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