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23〕97号地块碧桂园十里江湾小区北面供应面积(公顷):3.021274

  • 中标 成交公告
  • 广西-玉林-北流
  • 7522万
2026-02-09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中标金额
    7522万
  • 项目地址
    广西-玉林-北流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土地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G〔地块
发布时间:****-**-** *******政区:北流市
>
******政区:    北流市
项目名称:    G〔地块
项目位置:    碧桂园*里江湾小区北面
供应面积(公顷):    *.****** 存量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V*-******** 供地方式:    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 ******业分类:    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    *级 成交价格(*元):    ****.******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元) 备注
因受出让合同录入格式限制,出让合同中有条款填报不准确,修正如下: *、出让合同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按北自然资规条〔****〕**文确定的商业建筑面积来确定。 *、出让合同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出让合同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内住宅用地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商业用地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使用权人:    北流
约定容积率:
下限: *.*** 上限: *.***
约定交地时间:    ****-**-**
约定开工时间:    ****-**-** 约定竣工时间:    ****-**-**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北流 合同签订日期:    ****-**-**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中标单位(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2-09
    中标
    中标公告
    G〔2023〕97号地块碧桂园十里江湾小区北面供应面积(公顷):3.021274
    current